专利诉讼
【2017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与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 分类:行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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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2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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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与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河南法院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17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与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概要描述】 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与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河南法院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 分类:行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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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2-26
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与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河南法院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刘中怀系“一种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2015年11月10日,刘中怀的委托代理人与公证人员一道在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购买“威普”牌空气压缩机一台,取得使用说明书一份。使用说明书载明,制造商: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公证封存产品显示有“weipu威普”字样,产品铭牌显示“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经法院比对,公证封存产品包含了刘中怀“一种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法院遂判决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同时,判令浙江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刘中怀经济损失8万元,郑州市某机电设备商行对其中1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虽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相关纠纷数量也比较多。本案的处理,较好地保护了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利益,对鼓励中小发明,保护我国普通从业者或个人发明的专利权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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