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述的专利无效,涉及郑州睿信在近日连续收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的两份专利无效宣告决定书。这两份无效宣告决定书都支持了我方的主要代理主张,对方专利的关键权利要求被悉数宣告无效。虽然这两份决定书总计不过二十多页,但其产生的后果却如蝴蝶效应,势必牵动三省三地的多方人士。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是一种以法定理由和相应证据对已授权的专利向行政机关提出不应授权的异议的行政请求手段。由于无效宣告请求人与专利权人互为对立面,行政机关则居中裁决,因此其属于一种 “准官司”,而且专利权无效纠纷还可能会继续演变成 “真官司”——专利权无效行政诉讼,而这些纠纷势必牵扯双方当事人的人力和财力,所以通常情况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在专利侵权纠纷发生后采取的防御性手段。
近日,郑州睿信收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发来的一份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郑州睿信代理的郑州某上市企业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继续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有效。这已经是被告侵权方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连续第三次向上述上市企业的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发起挑战,仍面临失败的结果。
在郑州睿信代理某专利权人的一起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方为摆脱侵权责任,连续四次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近日,郑州睿信又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来的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决定书,这也是郑州睿信在本次诉讼过程中第四次帮助专利权人击退对方的无效宣告请求。
在市场竞争中,运用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程序的“专利武器”来打击竞争对手的“套路”并不鲜见,其思路是从专利无效宣告入手“剪除”对手“爪牙”,然后再发动专利侵权诉讼“大招”,将毫无还手之力的对手一举击溃,其中有“势如破竹”的连战告捷,其中也不乏“冲动之举”。那么,在面对竞争对手“有备而来”的主动出击时,如何守住自己的阵脚,如何击退竞争对手维护好自身权益,却是一项需要专业团队深耕细作才能解决的难题